6.2 重大危险源的概念
(2)《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中的概念
o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单元
o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于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米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4)临界量
o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5)生产场所
o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储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
(6)贮存区
o专门用于贮存危险物质的贮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
6.3 重大危险源辨识
危险物质超过临界量有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单元中的一种危险物质数量达到或超过临界量;
另一种情况是单元中的各种危险物质数量与其临界量之比的和大于1
当单元中的危险物质量满足下式时,可以认定为重大危险源:
≥1
式中:qi——单元中第i种危险物质的实际存储量;
Qi——单元中第i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
N-单元中危险物质的种类数。
6.4 重大危险源的分类
(1)按生产贮存不同分为(GB18218-2000) :
o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
o贮存区重大危险源
(2)按危害形式分为:火灾、爆炸、泄漏等。
(3)按物质性质不同分为(GB18218-2000,共142种) :
o爆炸物质-26种
o易燃物质-34种
o活性化学物质-21种
o有毒物质-61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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