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测量中的部分技术问题
1、坐标系统
地籍测量是为了满足土地登记,权属管理而服务,应该遵循行业技术标准。《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地籍平面控制测量应该尽量采用国家统一坐标系统;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采用地方坐标系或者任意坐标系。”
1)国家坐标系
即我国于1954年起使用的北京坐标系,它采用3度带高斯正射投影。使用优点:有利于地籍测量成果的通用性,便于成果共享;有利于图幅正规分幅、拼接,以及各类比例尺的图幅的绘制;有利于地籍图、地形图等跨部门应用。
2)地方坐标系与任意独立坐标系
指部分城市采用的局部坐标系统。常采用克拉索夫斯基椭球元素,以任意子午线为中央子午线的3度带高斯平面直角坐标系统。
通常,对于面积小于25平方公里的城镇及农村居民点,可以采用独立的坐标系。独立坐标系适用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及许多农村地区,如仅仅考虑发证,不考虑大范围图幅拼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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