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设施
【考点1】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标准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建设规模与标准,应根据公路网规划、公路的功能、等级、交通量等确定。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总体设计应符合公路总体设计的要求,准确体现设计意图,相互匹配,协调统一,充分发挥公路的整体效益。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应按照“保障安全、提供服务、利于管理”的原则进行设计。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级分为A、B、C、D四级。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级与适用范围;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包括:交通安全设施、服务设施和管理设施三种。
交通安全设施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级应配置系统完善的标志、标线、视线诱导标、隔离栅、防护网;中间带必须连续设置中央分隔带护栏和必需的防眩设施;桥梁与高路堤路段必须设置路侧护栏;互通式立体交叉及其周边地区路网应连续设置预告、指路标志;车道边缘线、分合流路段宜连续设置反光突起路标;出口分流三角端应设置防撞设施。
B级应配置完善的标志、标线、视线诱导标及必需的隔离栅、防护网;一级公路中间带必须连续设置中央分隔带护栏和必需的防眩设施;桥梁与高路堤路段必须设置路侧护栏;互通式立体交叉及其周边地区路网应连续设置预告、指路标志;平面交叉必须设置完善的预告、指路或警告支线减速、让行或停车让行等标志、反光突起路标和配套、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并保证视距。
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危及运行安全处,应设置避险车道。必要时宜在长陡下坡路段的起始端前设置试制动车道等交通安全设施。
风、雪、沙、坠石等危及公路安全的路段,应设置防风栅、防雪沙栅、防落网、积雪标杆等交通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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