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金的筹措
资本金是指在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国务院1996年颁布的《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中规定,对各种经营性投资项目,包括国有单位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开发项目和集体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即投资项目必须首先落实资本金才能进行建设。在投资项目的总投资中,除项目法人从银行或资金市场筹措的债务性资金外,还必须拥有一定比例的资本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
1.新设项目法人项目资本金的筹措
新设项目法人的资本金是项目发起人和投资者为拟建项目所投入的资金。项目资本金来源主要有:
①政府财政性资金;
②国家授权投资机构人股的资金;
③国内外企业人股的资金;
④社会团体、个人人股的资金;
⑤受赠予的资金。
2.既有项目法人项目资本金的筹措
既有项目法人项目资本金的采源主要有:
①项目法人可用于项目的现金;
②资产变现的资金;
③发行股票筹集的资金;
④政府财政性资金;
⑤国内外企业法人人股资金;
⑥受赠予资金。
3.资本金出资形态
项目资本金出资形态可以是现金,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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