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变更的概念
1.狭义变更
(1)客体与内容的变更
(1)主体变更就是合同的转让
2.广义变更
合同主体、客体、内容至少一项要求发生变更
(二)合同变更的类型
1.约定变更
当事人协商一致
2.法定变更
满足特定条件下,当事人不经过协商而变更
(三)合同变更的条件
1.合同关系已经存在
2.合同内容需要变更
3.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或法院判决、仲裁庭裁决,或者援引法律直接规定
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方式
(四)合同变更的效力
1.已发生变更的部分以变更后为准
2.已经履行的部分不因合同变更而失去法律依据
3.未变更部分继续原有的效力来源建设工程 教育网
4.合同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五)施工合同变更
1.工作数量的改变
2.工作质量或特性需要改变
3.约定的工程技术规格改变来源建设工程 教育网
4.合同项下任何工作的删减
5.工期改变来源建设工程 教育网
6.工作顺序或施工方法改变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