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质量方针的要求
ISO/FDIS9001:2000的5.3条款要求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应在以下几方面确保建立和实现质量方针。
1.与组织的宗旨相适应。
这是指组织的质量方针应与组织的总体经营宗旨相一致。由于不同的组织提供的产品、服务以及规模、目的不尽相同,其经营宗旨也各不相同,所以质量方针也应有所不同。
2.包括对满足要求和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的承诺。
这种承诺的对象是与组织利益关系一致的各个相关方(包括顾客、所有者、员工、供方和社会等),其中对顾客的承诺是最重要的。承诺的内容,一是他们提出的明示的(如文件规定的要求)、隐含的(如一些预期的或规定 用途所必要的要求)或必须履行的(如法律法规要求)需求或期望,其中主要是满足顾客对产品的要求;二是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要能有效地运行,并保持持续改进的功能。
3.提供制定和评审质量目标的框架。
由于质量方针指出了组织的质量方向,而质量目标是对这一方向的落实和展开,因此质量方针应是制定和评审质量目标的框架和基础。由于这些原因,质量方针虽然要概括、精练,但是一定要体现组织的特点,要结合组织的实际,要富于活力,不能只是一句空洞的口号或几句流行的词语。
4.在组织内得到沟通和理解。
为了质量方针的最终实现,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必须将它传达到组织内各适当层次的有关人员,使他们相互沟通和充分理解质量方针的内涵。
5.在持续适宜性方面得到评审。
组织应对质量方针是否适合于发展,进行定期评审和修订,以反映不断变化的内外部条件和信息。这种评审,一般在组织定期的管理评审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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