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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内容与限制

2010-09-15 10:00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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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内容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基本以一次性支付出让金为对价,类似于一次性买断了一定期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因此,以该种方式取得的权利是较为完整的,权利的内容也相对丰满。作为所有权权能分离而形成的他物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自不具有完整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对所有权的限制也是有限的。

  毫无疑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不享有完全的处分权。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7条“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及《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让暂行条例》第4条“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的规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处分权能包括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合资、合作经营及其他经济活动。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在出让土地使用期限内,依法对土地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部分处分权(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合资、合作经营及其他经济活动)。但对以分期付款方式取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领取临时土地使用权证期间,土地使用者对土地不享有部分处分权。

  2、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利限制

  (1)期限的限制

  依《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3条、《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有最高年限的限制,因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且该年限不得超过国务院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 .

  (2)条件的限制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的使用土地的条件,如土地的用途、建设项目的完成年限、必须投入的资金总额、容积率和地下深度等,既体现了国家与土地使用权人之间的财产利益关系,又体现了城市建设发展规划部门与土地使用权人之间的管理关系。因此,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必须按出让合同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如需改变用途,应当征得出让方的同意,经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手续。

  (3)违约责任

  从民事法律关系的角度观之,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在土地使用权存续期间,权利人对出让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部分处分权,即具有物权的性质。因此,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的出让方,为了保证国有土地的合理、有效利用,必然要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土地使用者的权利范围进行设定,并依法或依约定追究其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行为责任。按合同约定的用途、期限开发土地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效力的体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法成立、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均应一体遵循。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不按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和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是一种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为了促进土地资源的保护和有效利用,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满一年未开发土地的,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有权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参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践中的一些具体作法,对针对超过合同约定期限满二年未开发利用土地的情形,应适当予以突破。由于出让金的数额一般都较大,如果硬性规定由国家无偿收回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则会导致土地使用者的极大损失,尽管是由其违反合同约定、惰于行使权利造成,但亦难免有苛之过严之嫌,显然有失公平,且实践中亦难以操作,从而使该规定形同虚设。对此,应由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对该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拍卖或变卖,并在扣除违约金及相关费用后,将剩余价款返还给原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人。而对于无人应买的,惰于行使权利之人固然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但同样是由于出让金数额较大,如果由国家将出让金在扣除违约金及相关费用后返还原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就会对国家财政造成负担,显然,这也是不公平的。对此,应中止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关系,即无人应买的,国家无偿收回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但原出让合同关系只发生中止的法律效力,待该土地使用者需用地时,国家应再提供其相当的土地,继续履行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于收回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能耕种的,可作为国有农用地处置;不能耕种的国家可通过出让、租赁、划拨方式提供给其他需用地者。

  另外,土地作为一种稀缺资源,在经济生活中一般都具有增值的潜力,为了更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土地资源,防止土地使用人不从事土地开发,单纯利用土地进行投机牟利的炒地皮现象发生,对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情形,立法应作出不得转让、租赁、抵押的禁止性规定。

延伸阅读:国有土地 使用权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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