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中的相关定义
1.I类工业固体废物
按照GB 5086.1~5086.2-1997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任何一种污染物的浓度均未超过GB 8978-1996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且pH值在6~9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2.Ⅱ类工业固体废物
按照GB 5086.1~5086.2-1997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污染物浓度超过GB 8978——1996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或者是pH值在6~9之外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3.贮存场
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置于符合本标准规定的非永久性的集中堆放场所。
4.处置场
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置于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永久性的集中堆放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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