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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2010年物业管理师考试报名时间为8月2日-16日

2010-08-02 11:48 来源:无锡人事考试网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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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27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0月23、24日两天,请各单位严格按照《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置考点。

  三、物业管理师报名方法

  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其中,报考级别1和级别3者只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全省统一集中在省直报名点现场报名(地点: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1号文荟大厦5楼5105室,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江苏建设人才网www.jschr.gov.cn)。其他报考者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与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网上报名的网址为无锡市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8月2日-8月16日。

  考生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登陆“网上报名”栏目,选择“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请考生如实填写《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根据提示完成报名程序,工作人员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初审。

  网上初审通过后,考生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考生请于2010年8月17-18日到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确认和支付考试费用,否则视作放弃报名。各报名点确认地点见《网上报名须知》,考生在现场交费二个工作日后还需登陆报名系统确认缴费状态。

  考生资格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必须填写完整并盖章);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二)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终审的考生可于10月19日起登录报名的网站(WWW.WXRSKS.COM),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共设《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4个科目,其中《物业管理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其余3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个小时。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3个科目和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免试部分科目(参加1个科目和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五、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客观题与主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前提醒考生注意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在指定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作答无效。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

  六、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1.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 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二)凡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和《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三)根据《关于2010年举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49号)精神,对按照《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有关规定,参加了2006年《物业管理实务》科目考试并合格的人员(名单见附件3),凡符合上述第(二)条规定的免试条件者,仅限于2010年可报考级别1,只参加《物业管理综合能力》1个科目的考试;其余人员仅限于2010年可报考级别3,只参加《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和《物业管理综合能力》3个科目的考试。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

  七、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点注意事项:

  1、各报名点在现场确认时对考生提交的材料都应认真复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2、报名点审核时应仔细核对考生报名表上所填“报名点”是否与审核收费点一致。不一致的请考生到所填报名点审核交费。

  3、各报名点应将报名表和相关材料装订好并按照报名序号从小号到大号依次整理,整理后在网报后台系统手工设置收费标记。

  4、各报名点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好报名与资格初审工作,并于2010年8月20日前将通过确认考生的信息和报名表等有关材料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选择的“报名点”必须与“审核收费点”一致,否则,审核收费点将拒绝考生的审核申请。比如:选择报名点为“江阴市”的考生不得到“市区”审核点审核交费。报名点选择错误的考生可按照下述第2条办理。

  2、信息的更改与确认

  考生打印报名表后,网上就不能再修改信息。如果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打印后发现所填信息有误,应在资格确认前登录无锡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栏下载“网上报名考生信息更正申请表”,填妥后传真到85727361.传真一个工作日后考生可重新登陆网站打印更改后的报名表。

  八、教材征订

  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可登陆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网(www.ecpmi.org.cn)查询当地销售信息。

  九、收费事宜

  2010年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尚在报批中,为不耽误报名工作开展,收费暂按报批标准执行,即:《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两科85元/科、《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管理实务》两科90元/科(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费等),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附件:1. 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 2010年可报考级别3或级别1人员名单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锡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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