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监理师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设备监理师 > 复习指导 > 正文

2015年设备监理师基础及相关知识:物权的分类

2015-01-05 14:58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打印 | 收藏 |
字号

| |

  根据物权的权利主体是否为财产的所有人,可将物权分为自物权和他物权,自物权解决的是物归谁所有的问题,他物权解决的是物的利用的问题。

  自物权

  1)自物权:又称所有权,是权利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有权是最完整的物权,具有以下四种权能:

  ①占有,是指对物的实际控制和管领。所有人有权占有财产,但非所有人合法占有财产的情况也属常见。法律保护合法占有关系,在此情况下所有人不能请求退还。对于非法占有人,则根据其占有是恶意或善意,确定是否应向所有人或合法占有人退还财产和赔偿损失。

  ②使用,是指按照物的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以满足生产和生活需要。使用权可以与所有权分离。

  ③收益,是指利用所有的财产而取得的经济收人或利益。

  ④处分,是指决定财产法律上的命运,即对财物的处置。

  2)所有权的取得:

  ①原始取得,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因一定的法律事实,财产所有权最初的产生或者不以原所有人的所有权和意志为依据,而直接取得所有权。

  其主要方式:生产、没收、收益、添附、无主财产收归国家所有等。

  ②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所有人基于某种法律事实从原所有人处取得财产的所有权。

  其主要方式:买卖、受赠、继承和其他合法方式等。

  3)所有权的消灭:

  所有权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发生而消灭,导致财产所有权消灭的法律事实主要有:

  ①转让所有权;

  ②所有权的抛弃;

  ③所有权客体的消灭;

  ④所有权主体消灭;

  ⑤所有权被强制消灭。

责任编辑:cj
班次推荐

4大班次+考前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经典班次组合 专家在线答疑!

特色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特色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4大班次+考前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智能交互课件 阶段测试点评!

精品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精品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考前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名师定期直播 一对一跟踪教学

实验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实验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考前模拟题+3套预测题+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大数据分析小灶教学 私人定制服务!

定制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定制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以知识点为单元 十分钟一堂课

智能交互课件 阶段测试点评

报同科目辅导 享7折优惠!

最新资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