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合同的签约过程管理,主要包括签约前的合同谈判和最终合同的签订。
一、合同谈判的目的
二、合同谈判的准备
在开始谈判之前设备监理工程师应协助业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准备工作。
(一)组建谈判小组;
(二)事先了解谈判对手;
(三)确定基本谈判方针;
(四)谈判的议程安排;
(五)谈判的心理准备;
三、合同谈判策略和技巧;
四、合同谈判时的注意事项;
五、合同谈判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设备工程内容和范围的确认;
(二)关于技术要求、技术规范和设备安装技术方案;
(三)关于价格调整条款;
(四)关于争端的解决;
一般解决争端的方式有:争端双方谈判解决或通过第三者调解,争端裁决委员会裁决以及通过仲裁和诉讼等法律程序解决。设备合同中根据双方的协商规定一种或一种以上的争端解决方式,同时应规定终局方式,一般最为常用的法律解决程序是仲裁,且应规定仲裁的结果是终局的。仲裁和诉讼只能二选一。
由于仲裁的性质不同于诉讼,仲裁只能根据争端双方事先订立的仲裁协议进行,因此业主和供应商应在合同中列入仲裁条款,在该条款中就仲裁的范围、仲裁效力、仲裁地点与机构等作出规定。
(五)其他有关改善合同条款的问题;
六、设备工程承包合同最后文本的确定和合同最终签订
(一)最终双方签署的合同应在原招标、投标文件的基础上,补充合同澄清阶段承包商确认的内容和合同谈判阶段双方达成一致的内容,而后形成一个正式文本。
合同补遗则是在合同谈判后根据谈判结果形成的,而且按一般法律惯例合同补遗优先于合同其他文件,因此双方对合同补遗的起草、定稿都相当重视。
(二)关于合同协议的补遗;
在合同谈判阶段双方谈判的结果一般以“合同补遗”的形式,有时也可以以“合同谈判纪要”形式,形成书面文件。这一文件将成为合同文件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因为它最终确认了合同签订人之间的意志,所以它在合同解释中优先于其他文件。为此不仅投标者对它重视,业主也极为重视,它一般是由业主或设备监理工程师起草。对于经过谈判更改了招标文件中条款的部分,应说明已就某某条款进行修正,合同实施按照“合同补遗”某某条款执行。
(三)签订合同;
合同签订之后,供应商应按规定及时递交履约保函或担保,并要求业主退回投标保函;同时,如果有动员预付款,设备供应商还应递交预付款保函,以争取早日获得预付款,做开工准备工作。
签订合同协议书并收到设备供应商的履约保函后,业主即应尽快将投标保函退还设备供应商和其他未中标的投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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