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确立法人制度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①实行法人制度,有利于加深改革和落实政企分开、两权分离的经济体制,以利增强企业活力,搞活整个国民经济。
②法人制度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加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③法人制度有利于适应发展国际经济活动的需要。
2、法人的概念和条件: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应具备的四个条件:
①依法成立。法人必须是按照法定程序成立的社会组织。
②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法人必须具有独立的财产或独立经营管理的财产和活动经费。
③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