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业主未在约定期限前,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延误开工日期;
②业主未按约定日期交付设备图纸、技术资料,造成承包商窝工;
③业主中途改变设计方案,致使承包商受到损失;
④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因非承包方原因发布停工令、变更令;
⑤业主或监理工程师要求增加工程量或采取赶工措施;
⑥因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原因造成工程未能及时进行中间或阶段验收;
⑦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指示错误,致使承包商受到损失;
⑧出现不可抗力,按照合同不应由承包商承担的损失;
⑨业主未按约定期限、方式或数额支付合同价款;
⑩合同存在缺陷,致使有经验的承包商受到损失的;
⑩国家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进行修改,由此承包商利益应该有所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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