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物权:是指在他人的所有物上设定权利。
分类:根据设立的目的不同,他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①用益物权。它是以支配标的物的使用价值为内容的物权,即对他人所有的物行使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民法通则》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经营权、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矿权等都属于用益物权。
②担保物权。它是以支配标的物的价值为内容的物权。具体来讲,担保物权是为了担保债的履行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特定的物或权利上所设定的权利。
如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都属于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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