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是受业主的委托和聘请,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行组织、监督和控制工作。在业主与承包人之间的索赔事件发生、处理和解决过程中,工程师是个核心人物。工程师在接到承包人的索赔文件后,必须以完全独立的身份,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审查索赔要求的正当性,必须对合同条件、协议条款等有详细的了解,以合同为依据来公平处理合同双方的利益纠纷。工程师应该建立自己的索赔档案,密切关注事件的影响和发展,有权检查承包人的有关同期记录材料,随时就记录内容提出他的不同意见或他认为应予以增加的记录项目。
工程师根据业主的委托或授权,对承包人索赔的审核工作主要分为判定索赔事件是否成立和核查承包人的索赔计算是否正确、合理两个方面,并可在业主授权的范围内作出自己独立的判断。
承包人索赔要求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如下四个条件:
1)与合同相比较,事件已经造成了承包人实际的额外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是由于承包人自身的责任所造成。
3)这种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也不是由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所造成。
4)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了书面的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文件。
上述四个条件没有先后主次之分,并且必须同时具备,承包人的索赔才能成立。其后工程师对索赔文件的审查重点主要有两步:
第一步,重点审查承包人的申请是否有理有据,即承包人的索赔要求是否有合同依据,所受损失确属不应由承包人负责的原因造成,提供的证据是否足以证明索赔要求成立,是否需要提交其他补充材料等。
第二步,工程师应以公正的立场、科学的态度,重点审查并核算索赔值的计算是否正确、合理,分清责任,对不合理的索赔要求或不明确的地方提出反驳和质疑,或要求承包人作出进一步的解释和补充,并拟定自己计算的合理索赔款项和工期延展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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