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规定执行政府指导价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合同基础知识还有许多,例如常识: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等等不再一一列举,并不是不重要,是较易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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