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的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征:
(1)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主要是一种财产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和财产性。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不可缺少的部分组成,改变其中任何一个要素就改变了原来的民事法律关系。
1、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当事人。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自然人
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有生命的人。
自然人作为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的资格。
所有的自然人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并非都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根据自然人的不同年龄和精神健康状况,将其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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