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制度概述
我国确立法人制度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①实行法人制度,有利于加深改革和落实政企分开、两权分离的经济体制,以利增强企业活力,搞活整个国民经济。
②法人制度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加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③法人制度有利于适应发展国际经济活动的需要。
2)法人的概念和条件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应具备的四个条件:
①依法成立。法人必须是按照法定程序成立的社会组织。
②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法人必须具有独立的财产或独立经营管理的财产和活动经费。
③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例题(多选):法人依法成立应具备的条件是( )。
A、有行政主管部门的明确授权
B、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C、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D、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按照法定程序成立
答案:B、C、D、E
3)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依法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①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②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人能以自己的行为依法为自己取得民事权利和设定民事义务资格。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同时消灭。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范围与其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是一致的。
4)法人的产生、变更和终止
法人是合同法律关系的主要主体。
①法人的产生。
法人产生的三种形式:一是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或者国家机关行政命令的程序而成立的机关和社会组织;二是经国家行政主管机关核准登记而成立的工商企业等;三是根据国家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的程序而成立的专门经济组织、学术组织的社会团体等。
②法人的变更。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依法成立后,在组织机构上、宗旨上以及业务范围等方面的重大变更
③法人的终止。法人的终止是指在法律上民事主体资格的消灭。
法人终止时,必须依法进行清算,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法人自注销登记之日起方为终止。
其他组织
其他组织是指依法成立,但不具备法人资格,而能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活动的经营实体或者法人的分支机构等社会组织。
(三)合同法律关系客体
1.客体的概念
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2.合同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1)行为
(2)财、物
(3)智力成果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