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不当也称为行政失当,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在执行行政管理过程中作出的行政行为合法但不合理。
依据行政合理性原则的要求,行政行为不仅要合法,还应合理,符合法律的目的和精神。
由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使行政主体所作出的行政行为,虽然没有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羁束规定,但在内容上和客观事实上不合理,违反了立法的真正目的和意图,违反了法律上的公正、公平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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