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成的多因素性及其综合性:如其定义所指,其组成因素包括了气候、地貌、土壤、水文、植被等所有自然因素,以及人类过去和现在的土地利用和土地改良的活动成果。
2.利用的多功性,其中包括农业生产、城镇基建、工业和国防等。
3.持久性和可改良性:位置的固定而不可移动,以及面积固定不变性,因而具有持久性。但其性状可以进行人工改良。
4.供给的稀缺性和不可代替性:因面积数量有限而稀缺,但其使用价值是不可代替的。
5.可垄断性:因供给稀缺而决定了土地所有、占有和使用上的可垄断性。
6.土地的资产特性:表现在商品的特殊性、产值的增值性、产权特性的不动产性及其永值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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