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民事行为,是指因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而当然、确定地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的本质特征在于违法性。从本质上说,无效的民事行为就是当事人实施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此处所谓法律规定,具体地说,是指违反了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因而法律否定其本身的法律效力。
无效民事行为与民事违法行为不同。无效民事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的区别,首先在判定的标准上,无效民事行为以是否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为判断依据;民事违法行为以是否违反民事义务侵犯他人权利为判断标准。第二,两者的法律意义也不相同,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意义在于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不受法律的认可与保护;民事违法行为的法律意义则在于对行为人的法律制裁和对受侵害的民事权利的救济。
上一篇: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单方行为
下一篇:无效民事行为的特征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