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的申请,依法对被申请的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其特征是:1)行政复议机关是行政机关,被授权的组织不能成为行政复议机关;2)行政复议机关是拥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不一定都拥有行政复议权,对乡、镇人民政府等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法就没有授予其行政复议权;3)行政复议机关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复议权,并对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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