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
合同的变更的对象是已经依法成立的合同,这是合同变更的前提条件。如果根本不存在合同关系,就谈不上合同的变更。
(二)合同内容的变更
合同的变更是合同内容的变更,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
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构成合同变更的重要条件。关于合同变更,可以由合同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具体变更的内容,法律不加以限制。一般而言,合同内容的变更可以在下列方面进行:1)合同标的变更;2)标的物数量的增减;3)标的物品质的改变;4)价款或酬金的增减;5)履行期限、履行地点或履行方式的变更;6)结算方式的改变;7)增加或除去所附条件;8)单纯债权改为选择债权;9)担保的设定或消灭;10)利息的改变;11)违约金的变更等。
(三)合同的变更应依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进行
合同的变更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直接发生变更合同的法律效力,而不以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决或当事人的协议为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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