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具备一定的成立条件,才能成立并发生预期的法律后果。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包括一般成立要件和特殊成立要件。
(一)一般成立要件
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成立要件,指所有的民事法律行为所共同具备的成立要件。按照通说,法律行为的一般成立要件有三项:行为人、意思表示、行为的内容。
(二)特殊成立要件
民事法律行为的特殊成立要件,是指一些法律行为的成立,除了法律行为成立所一般需要具备的行为人、意思表示、行为内容之外还应具备的要件。例如在要式行为中,一定方式的履行为其特别成立要件;在要物行为,标的物的交付为其特别成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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