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的方式
承诺的方式是指受要约人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所采用的形式。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或要约的要求。《合同法》第22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承诺应当为明示的法律行为,具体形式有:
1.承诺的通知方式 通知包括口头通知和书面通知。口头形式中可以是当面的对话通知,也可以是通过电话通知;书面形式中也包括多种,如文书、信件、电报、数据电文等形式。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诺的,受要约人必须将承诺的内容通知要约人,承诺发生效力,而受要约人以何种方式通知要约人,应根据要约的要求而定。
2.承诺的行为方式以行为作出承诺的是指以行为方式进行承诺的意思表示。法律上所说的行为包括作为的行为和不作为的行为两种形式。作为的行为是指受要约人通过通知以外的形式进行承诺的意思表示的积极行为,例如直接向要约人发货或者支付货款的行为。而不作为的行为是一种消极的行为,如果受要约人对要约既不作出明确表示,又没有任何行为,则表明拒绝要约,所以承诺的行为方式中不包括不作为的方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虽然原则上承诺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明示许可,受要约人可以通过一定的行为作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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