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问题】行政诉讼案件由哪些要件构成?
【解答】行政诉讼案件由以下五个要件构成:
1、原告是认为行政机关及被授权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被告是作出被原告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及被授权组织;
3、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在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内及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行政争议;
4、原告必须是在法定期限内起诉;
5、法律、法规规定起诉前必须经过行政复议的,已进行了行政复议:自行选择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已作出复议决定或者逾期未作出复议决定。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