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问题】什么是移送执行?
【解答】移送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依职权主动将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交付执行人员予以执行的诉讼行为。案件是否需要移送执行,由该案的审判人员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一般说来,下列生效法律文书可以采用移送执行创方式:一是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内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判决;二是人民法院作出的先行给付和诉讼保全的裁定;三是人民法院作出的有执行内容的决定。移送执行时,承办案件审判人员应填写移送执行书。经院长或者庭长批准后,连同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交给执行员,也可将案卷材料一并移交。
人民法院执行庭负责审查和执行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以及有关的法律文书,没有执行庭的,由行政审判庭负责审查和执行。审查的内容为,是否有执行根据、申请人是否合格的当事人、提起执行的手续是否完备、申请执行是否超过法定期限等。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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