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代理人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土地代理人 > 复习指导 > 正文

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知识点:执行中止

2014-03-15 17:02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打印 | 收藏 |
字号

| |

【学员问题】什么是执行中止?

【解答】即执行程序开始后,因出现特殊情况,人民法院暂时停止执行程序的实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风信子
班次推荐

4大班次+考前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经典班次组合 专家在线答疑!

特色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特色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4大班次+考前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智能交互课件 阶段测试点评!

精品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精品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考前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名师定期直播 一对一跟踪教学

实验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实验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考前模拟题+3套预测题+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大数据分析小灶教学 私人定制服务!

定制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定制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以知识点为单元 十分钟一堂课

智能交互课件 阶段测试点评

报同科目辅导 享7折优惠!

最新资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