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问题】第三人的种类有哪些?
【解答】根据行政诉讼法确定的第二人的要件,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的种类是非常丰富的。可能成为第三人的主要有:
1)行政处罚案件中的被处罚人或者受害人;
2)在由行政机关对著作权、专利权、房地产及各种资源的确权案件中主张权利者;
3)作出互相矛盾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两个行政机关,其中超越职权的行政机关为第三人;
4)因同一违法事实被处罚的两个以上共同违法人中没有起诉者;
5)行政机关对平等主体之间的赔偿或者补偿纠纷作出裁决,没有起诉的另一方当事人;
6)与行政机关共同署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非行政机关。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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