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期违约:指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届满前明示或默示表示将来不履行合同,此时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履行:指债务人在客观上丧失了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
(3)拒绝履行:指在履行期到来后,债务人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履行债务。
(4)迟延履行: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迟延后的履行对债权人无利益的,债权人的拒绝接受履行,并由债务人承担不履行的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5)不完全履行:指债务人的履行行为不完全符合法定或者约定的条件。包括:
1)瑕疵履行:指单纯造成履行利益受损害的不完全履行行为。
2)加害给付:指给债权人的人身或合同标的物之外的其他财产造成损害的不完全履行行为。
(6)受领迟延: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已提供的履行未为受领或者未完成其他所必要的协助行为。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