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企业的组织形式
物业管理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组织形式。物业管理企业的组织形式有直线制、直线职能制、事业部制、矩阵制等。
直线职能制
直线职能制以直线制为基础,在各级主管人员的领导下,按专业分工设置相应的职能部门,实行主管人员统一指挥和职能部门专业指导相结合的组织形式。其特点是各级主管人员直接指挥,职能机构是直线行政主管的参谋。
主要缺点:机构人员较多,成本较高;横向协调困难,容易造成扯皮,降低工作效率。
主要优点:加强了专业管理的职能,适应涉及面广、技术复杂、服务多样化、管理综合性强的物业管理企业。
直线制
直线制是最简单的企业管理组织形式,它的特点是:企业各级领导者亲自执行全部管理职能,按垂直系统直接领导,不设专门职能机构。
主要缺点:要求领导者通晓各种专业知识,具备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主要优点:领导能够集指挥和职能于一身,命令统一,责权分明,指挥及时。
事业部制
主要缺点:事业部之间的协调困难,机构重叠,人员过多。
主要优点:一是强化了决策机制,使公司最高领导摆脱了繁杂的行政事务,着重于公司重大事情的决策;二是能调动各事业部门的积极性、责任心和主动性,增强了企业的活力;三是促进了内部的竞争,提高了公司的效率和效益;四是有利于复合型人才的考核培养,便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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