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合同成立的一个要素,要约的构成要件为: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即表明一旦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要约人就成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2)要约必须包括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即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且内容必须明确,使受要约人能理解要约人的真实意图。
(3)要约必须传达到受要约人才能生效。如果要约人虽有要约但未传达,或要约因信件遗失等原因而不能传达,则该要约不发生任何效力。
要约一旦作出,要约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要约是订立合同的提议,应表明一旦对方同意,即受要约约束的意思表示,所以不是所有的订约提议都可以构成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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