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系统记录的内容,主要通过政府部门、协会、物业管理企业、执(从)业人员、其他中介机构及社会公众等多种途径依法采集。核准的资质等级或通过年检的物业管理企业以及获准注册的物业管理师等执(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记录内容及更新信息,可从其资质申报、年检、执业资格注册资料中采集。除此以外的信用档案记录内容及更新信息,由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物业管理企业和执(从)业人员按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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