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物业与不相隶属的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部门(如派出所、居委会)、业主委员会或其他单位等联系工作时,要用“函”这个文种。比如,A物业公司想去B物业公司参观学习,要用书面形式表明,就要用“函”。“函”是外行文或平行文。
函可分为以下五种:告知函、商洽函、询问函、答复函和请求批准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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