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物业服务的项目,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其他当事人可针对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具体承诺各项服务达到的服务水平和质量标准,作为合同的附件。例如,对于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可以承诺在正常损耗情况下,几年内不出现大修或中修事故;对于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可以承诺建立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档案,准确记录维修、养护情况;对于维修共用设施设备,保证业主用水、用电主要时段不受影响;对于公共绿化可以承诺配备专业人员养护和管理等等。
对于向特定业主提供单独议价的其他服务,如承揽房屋装修工程、代理房屋出租、代理家政服务等,也可以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列明,但不属于公共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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