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以顾客为关注焦点”这一原则落实下去的主要表现为:
(1)组织领导层在思想上真正解决了“以顾客为关注焦点”的认识问题,违背这一原则的错误认识已经得到切实的纠正。
(2)组织的方针和发展战略,特别是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充分体现了“以顾客为关注焦点”的原则。
(3)组织的全体员工对“以顾客为关注焦点”的原则已经理解,并已普遍接受。
(4)组织的所有工作都真正体现了“以顾客为关注焦点”,特别是质量管理体系的所有方面(方针、程序、要求、过程等)都得以充分体现了“以顾客为关注焦点”,或者说,都是从“以顾客为关注焦点”出发的。
(5)组织设有与顾客沟通的机构,建有与顾客沟通渠道,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沟通。
(6)组织在调查、识别、分析、评价顾客的需求方面,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并经常进行。
(7)组织能即使获得顾客的意见,并能杂组织内部相关部门之间沟通,包括领导层也能即使得到这方面的信息或报告。
(8)“以顾客为关注焦点”已纳入了组织的管理评审中,定期进行评审并加以改进。
(9)顾客的满意呈上升趋势。
(10)组织在满足顾客需求方面经常有新的举措,包括推出新产品和新的服务项目。
(11)对顾客的抱怨处理及时,少有诉之法庭的事,尽量让顾客满意。
(12)所有与顾客有关的工作都能得到持续改进,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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