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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2026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考简章已公布!

    2026-08-19 11:18 来源: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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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2026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考简章已公布!2026年8月24日9:00至9月3日15:00登录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s://gjsksbm.cirea.org.cn:9001)进行报名。

    天津2026房地产估价师报考重要节点
    报名时间2026年8月24日9:00至9月3日15:00
    报名入口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服务平台(https://gjsksbm.cirea.org.cn:9001)
    缴费时间2026年8月24日9:00至9月6日15:00
    准考证打印2026年11月4日9:00至11月8日24:00
    考试时间11月7日、11月8日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成绩查询时间考试日期后2个月内

    关于天津市202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房函〔2026〕131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1月7日

     9:00—11:30 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

    14:00—16:30 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11月8日

     9:00—11:30 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自备计算器)

    14:00—16:30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自备计算器)

    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闭卷、纸笔考试。考试设《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和《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4个科目。

    其中,《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2个科目均为客观题,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相结合,客观题、主观题分值分别占30%、70%,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卡上书写的方式作答;《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相结合,客观题、主观题分值分别占80%、20%,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卡上书写的方式作答。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9:00至9月3日15:00。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s://gjsksbm.cirea.org.cn:9001)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无法进行报名。

    三、报名及免考部分科目条件

    (一)报名条件

    具备下列考试报名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1.2021年10月15日前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2.2021年10月15日前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报名步骤

    1.注册信息

    报考人员本人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要求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要重新注册。

    特别注意:报考人员注册时必须登记本人日常使用的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随时关注主管部门或考试机构发送的短信通知(由于短信通知可能被手机系统拦截,请注意查看是否有被拦截的考试相关信息)、及时接听来电,当本人手机号码发生变更时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更新手机号码。如因手机号码错误、未及时关注短信或来电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网上填报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及时上传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书等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审核,申请免考基础科目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的材料,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审核填报信息、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确保上传的相关证书等资料真实、准确、有效,因提供虚假材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交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凡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等规定处理,包括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通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等。报考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报考人员缴费的办理

    全部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2026年8月24日9:00至9月6日15: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报考人员须按时缴费,逾期无法补缴。

    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660号文件精神,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64元。请务必在缴费前仔细核对报考地区、级别、专业、科目等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支付。缴费成功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考试大纲

    考试继续使用《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2025)》,考生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www.cirea.org.cn)、“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网站(www.creva.org.cn)下载。

    六、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可于2026年11月4日9:00至8日24:00登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七、考试成绩公布

    (一)考试日期后2个月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将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开通成绩查询通道。应试人员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查询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并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在线申请复核试卷卷面合分是否准确,在线查看成绩复核结果。

    (二)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八、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合格证书由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委托印制并发往各地,应试人员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通知公告”栏目查询领取时间及方式。

    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考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换领资格证书。

    九、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请正确选择考试级别。

    关于后续专业更改:报考科目类别分为“考全部4科”、“免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考3科”、“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考3科”三种情况。往年有保留成绩的报考人员,本年度报名时如变更报考科目类别,已取得的保留成绩将失效。

    (二)请广大报考人员关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通知公告”栏目内的有关事宜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天津人社”或“TJHRSS”,及时获取考试资讯。

    (三)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四)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如需修改报名信息,可通过网页链接(https://ding.cjfx.cn/f/m9tuv9dg)提交申请。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报名政策(条件)咨询电话:58898910(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开通时间:2026年8月24日至9月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银联咨询电话:95516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建设工程教育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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