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客服电话:010-82326699
  • 官方号
    微信公众号
    热门资讯,实时推送
    微信号:jianshe99zb
    官方视频号
    免费直播,订阅提醒
    微信扫码即可关注
    考试指导老师
    扫码了解并领取资料
    微信扫码即可添加
    官方抖音号
    分享更多建工日常
    抖音扫一扫关注
  • APP下载
    扫一扫,立即下载
    医学教育网APP下载

    开发者:北京正保建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苹果版本:8.5.0

    安卓版本:8.5.0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房地产估价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房估制度与政策:房地产登记的原则

    2015-07-14 13:42 来源:来源于网络
    打印
    字体:

      (一)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

      房地产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房屋登记办法》规定:“办理房屋登记,应当遵循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因此,房屋所有权人和该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人,必须同属一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在办理产权登记时,如发现房屋所有权人与该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人不属同一人,应查明原因,查不清的,暂不予办理登记。

      (二)属地管理原则

      房地产是坐落在一定的自然地域上的不可移动的资产。因此,房地产登记必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即只能由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区范围内的房地产登记工作;权利申请人直到房地产所在地的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责任编辑:亮亮
    • 公开课
    • 辅导课程
    • 免费直播
    更多免费试听课程点击查看
    精品题
    • 密题库
    • 题库小程序
    上千道典型习题
    仿真模拟卷3
    攻克薄弱点
    智能组卷练习
    价格¥89
    查看详情
    建筑刷题宝

    · 知识点题

    · 每日练习

    · 打卡笔记

    免费 扫码免费做题
    学习社区
    • 备考交流
    • 微信
    • 抖音
    • 视频号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共同进步!
    寻找学习搭子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