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一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定于2006年3月23日至3月28日发放。
发放时间:3月23日至3月28日(其间周六、日不发放)。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发放地点: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二楼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审核发证窗口11号窗。
发放办法:
本年度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专业科目合格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到指定窗口领取证书以及合格人员发证登记表。因故不能本人领取,委托他人代领的,除提供以上证件及照片外,还需出示代领人身份证。一级结构工程师考试基础科目合格考生请上网打印成绩作为以后报考专业科目的依据。
注:合格人员发证登记表存入考生个人人事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3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四章第十五条规定,“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参加考试,并取得相应证书的,由发证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该项考试。”。
注意事项:
1、如合格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资格证书,请拨打电话83777159查询补领证书事宜。
2、如考生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有误的,请于领取证书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及时修改。
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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