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客服电话:010-82333888
  • 官方号
    微信公众号
    热门资讯,实时推送
    微信号:jianshe99zb
    官方视频号
    免费直播,订阅提醒
    微信扫码即可关注
    考试指导老师
    扫码了解并领取资料
    微信扫码即可添加
    官方抖音号
    分享更多建工日常
    抖音扫一扫关注
  • APP下载
    扫一扫,立即下载
    医学教育网APP下载

    开发者:北京正保建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苹果版本:8.5.0

    安卓版本:8.5.0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中级安全工程师 > 考试动态 > 注册查询

    辽宁省2008年注册安全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

    2008-11-13 10:13 来源:
    打印
    字体: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直各部门,省属及中央在辽企业,局直属单位: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1号),现在开始对2006年取得注册证书并将到期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办理延续注册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延续注册前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通过初始注册取得注册证书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课时的继续教育后,向省局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2008年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培训由省局宣传教育中心(国家二级安全培训资质)组织实施。具体事宜由省局宣传教育中心另行通知。

      二、注册安全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

      (一)注册安全工程师参加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培训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安全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2.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

      3.注册安全工程师与聘用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

      4.聘用单位出具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期间履职情况证明材料;

      5.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证书;

      6.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照片3张。

      以上资料均需用A4纸,按照前后顺序装订成册。《延续注册申请表》需要A4纸打印并有单位盖章和法人代表签字。上述材料是注册安全工程师延续注册的必备资料,缺一不可。

      (二)其他事项

      1.按照注册工作程序要求,省局负责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资料进行汇总后上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终审并将拟延续注册申请人进行公示后,颁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

      3.有关注册安全工程师方面的政策及相关信息,省局将在网站上公布。网址: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芳、刘岩。

      联系电话:024—86892975(带传真)

      附件: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学员讨论(0
    • 免费试听
    • 辅导课程
    • 免费直播
    更多免费试听课程点击查看
    精品题
    • 题库小程序
    正保刷题宝

    · AI智能组卷

    · 海量试题

    · VIP解锁全部

    限时免费体验
    学习社区
    • 备考交流
    • 微信
    • 抖音
    • 视频号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共同进步!
    寻找学习搭子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