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客服电话:010-82333888
  • 官方号
    微信公众号
    热门资讯,实时推送
    微信号:jianshe99zb
    官方视频号
    免费直播,订阅提醒
    微信扫码即可关注
    考试指导老师
    扫码了解并领取资料
    微信扫码即可添加
    官方抖音号
    分享更多建工日常
    抖音扫一扫关注
  • APP下载
    扫一扫,立即下载
    医学教育网APP下载

    开发者:北京正保建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苹果版本:8.5.0

    安卓版本:8.5.0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二级造价工程师 > 考试动态

    造价员相关信息变更通知

    2008-03-01 08:24 来源:
    打印
    字体:

    苏建价函[2008]4号

    关于造价员从业变更、资格注销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造价处(定额站):

      为规范造价员从业管理,根据《江苏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并参照建设部《关于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暂停执业、注销注册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建标造函[2008]2号),现对本省造价员从业变更、资格注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业变更

      1、造价员从业单位变动或因单位名改变,应在变更之日起三十天内办理变更手续;

      2、 造价员在一年时间内只能办理一次省内工作单位变更,若因单位倒闭、分立、合并、更名或转出本省,申请人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后,不受此期限的限制;

      3、同时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资格的人员,若从业单位不一致,原则上造价员应在三十天内变更至造价工程师从业单位,且不受“一年时间”限制。

      “一年时间”起算日期为上一次从业单位变更日期。新考取资格和外省转入的造价员并且无从业单位变更记录的,起算日期为发证日期。

      二、资格注销

      取得造价员证书的人员,除《江苏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予以注销资格的情形外,由于某种原因,本人也可以申请办理注销资格。

      注销资格办理程序:本人提出书面注销申请,经原从业单位盖章后,携申请书、造价员资格证、从业专用章送管辖市造价管理机构初审;管辖市造价管理机构在申请书上签署初审意见并盖章,然后将申请书、造价员资格证书报省级造价管理机构注销。

      本《通知》自二〇〇八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 公开课
    • 辅导课程
    • 免费直播
    更多免费试听课程点击查看
    精品题
    • 题库小程序
    正保刷题宝

    · AI智能组卷

    · 海量试题

    · VIP解锁全部

    限时99元/科 扫码免费体验
    学习社区
    • 备考交流
    • 微信
    • 抖音
    • 视频号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共同进步!
    寻找学习搭子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