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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勘察管理条例案例分析(三)

2008-04-14 08:59 来源: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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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勘察管理条例案例分析(三)

  第二十五条 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应当以下列规定为依据:

  (-)项目批准文件;

  (二)城市规划;

  (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四)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

  例题: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应当以下列规定为依据:( )

  A、建设项目建议书;

  B、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

  C、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D、城市规划;

  E、项目批准文件;

  答案:BCDE;

  第二十六条 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

  编制方案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控制概算的需要。

  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例题: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的需要。

  A、规划;

  B、选址;

  C、设计;

  D、岩土治理和施工;

  E、监理。

  答案:ABCD;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未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止执行业务或者吊销资格证书;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例题: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未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 )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止执行业务或者吊销资格证书;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A、1倍以上2倍以下;

  B、1倍以上5倍以下;

  C、2倍以上5倍以下;

  D、5倍以上10倍以下;

  答案:C;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一)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

  (二)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

  (三)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

  (四)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

  例题:勘察设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A、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

  B、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

  C、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

  D、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

  E、勘察设计单位未及时到建设工地解决问题的。

  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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