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管理,规范从业行为,提高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依据建设部《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统一换发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适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5]558号)要求,我厅委托自治区建设职业培训中心,于2007年12月至2008年元月在全区组织开展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培训及考试、考核工作,对考试不合格人员年内给予了一次补考机会。培训中心于2008年6月12日在乌鲁木齐、奎屯、库尔勒等地安排考点,组织了补考,全区共261人参加了本次补考。经培训中心考试,标准定额处审核有173人三门科累计平均成绩在60分以,单科成绩在30分以上,被核定为成绩合格,45人核定为成绩不合格,43人缺考。按照有关规定,现需对人员成绩进行公示,公时期为7天,若人员姓名、单位、成绩等有错误,请与建设厅标准定额处联系,联系电话:0991-2826039,联系人:木塔力甫。
附件:我区2007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补考人员成绩公示汇总表
标准定额处
2008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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