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一级建造师教材已经上市,一级建造师报名也将随之而来,考生们也都进入学习阶段,提前为考试做准备,今天就为大家整理了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保险的内容这一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学习!
工程保险的内容
1. 有关概念
(1)保险金额:简称保额;
(2)保险费:投标人缴纳;
(3)保险除外责任的范围。
◆投保人故意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因被保险人不忠实履行约定义务所造成的损失。
◆战争或军事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保险责任范围以外,其他原因所造成的损失。
2. 工程保险注意事项
(1)业主和承包商投标后仍须预防灾害和事故,尽量避免和减少风险危害。
(2)工程保险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风险问题。
3. 工程保险种类
(1)工程一切险
◆分为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两类。
◆应以项目法人(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名义共同投保,此时可能比分别投保的费用要少。
◆如承包商不愿投保工程一切险,可以对其自有的材料等分别进行投保,但应征得业主的同意。
(2)第三者责任险
◆是指由于施工的原因导致项目法人(业主)和承包人以外的第三人受到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赔偿。
◆属于承包商或业主在工地的财产损失,或其公司和其他承包商在现场从事与工作有关的职工的伤亡不属于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而属于工程一切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的范围。
◆被保险人应是项目法人和承包人。
◆一般附加在工程一切险中。
(3)人身意外伤害险:分别由发包人、承包人负责对本方参与现场施工的人员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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