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一级建造师已经进入备考阶段,但有许多考生可能在这个阶段会不知从何下手来进行学习,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一些考点,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物权的内涵与分类
1.物权的概念
■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所有民事主体都能够成为物权权利人
■物权的客体一般是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
2.物权的特征
3.物权的种类(三大类)
【2019年试题】关于所有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B.收益因使用而产生,因此要享有收益权,必须享有使用权
C.占有权只能由所有人享有
D.处分权是所有权最基本的权利,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
E.使用权是所有人所享有的一项独立权能
『正确答案』A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物权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选项B错误,所有人并不行使对物的使用权时,仍可以享有对物的收益权,如出租设备。选项C错误,占有权可以根据所有人的意志和利益分离出去,由非所有人享有。
推荐:
一级建造师备考资料包↓↓↓

- · 广东关于2025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 青海关于2025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 大连关于2025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 贵州关于2025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 西藏关于2025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 广西关于2025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 四川关于2025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 重庆关于2025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 河南关于2025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 上海关于2025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