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一级建造师已经进入备考阶段,但有许多考生可能在这个阶段会不知从何下手来进行学习,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一些考点,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买卖合同
1.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
■是一种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是有偿合同
■是双务合同
■是诺成合同: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交付标的物为合同成立要件
买卖合同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但对于房屋买卖等标的额较大的财产买卖,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2.出卖人和买受人的义务
3.标的物交付的方式(五种)
4.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约定不明确
5.价款约定不明的处理原则
【思维过程】逾期交付
【思维过程】逾期提取
6.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
7.特殊买卖合同的规定
8.孳息的归属-以交付作为分水岭
■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
■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案例形象理解】买母鸡,生的蛋就是孳息
9.买卖合同的解除
■主物解除,从物解除;从物解除,主物不受影响
■数物中一物不符合规定,则解除一物,特殊情况全部解除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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