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的内容-一级建造师管理考点
2021年一级建造师已经进入备考阶段,但有许多考生可能在这个阶段会不知从何下手来进行学习,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些考点,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政府对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的内容
一、质量监督的内容
1.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
3.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
4.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5.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6.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7.定期对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
8.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二、质量监督程序
(一)受理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开工前,接受建设单位质量监督的申报手续,审查有关文件,合格签发有关质量监督文件。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以与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合并办理。
(二)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质量行为进行抽查、抽测
监督抽样检测的重点是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项目。
参建各方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企业经营资质证书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书,工程质量检查记录等。
(四)监督工程竣工验收
重点对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同时对质量监督检查中提出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检查其整改情况。
(五)形成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报告包括:项目概况;参与方质量行为检查情况;实体质量抽查情况;历次质量监督检查中提出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竣工质量验收情况;项目质量评价;缺陷处理意见。
(六)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项目工程质量监督档案按单位工程建立,经监督机构负责人签字后归档,按规定年限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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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预计6月7-28日
大纲 / 教材
1月陆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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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9月7、8日
考 试 成 绩
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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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后3个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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