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处理-一级建造师管理考点
2021年一级建造师已经进入备考阶段,但有许多考生可能在这个阶段会不知从何下手来进行学习,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些考点,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处理
(一)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找出真正原因)
●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责任者和广大群众吸取教训、提高安全意识)
●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防止再发生的预防措施,并督促实施)
(二)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处理措施
1.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逐级上报要求如下,不得超2h。
2.组织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
3.现场勘查
4.分析事故原因
通过直接和间接地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间接责任者和主要责任者。
5.制定预防措施
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预防措施。根据事故后果和事故责任者应负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6.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调查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可延长,不超过60日。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7.事故的审理和结案
事故调查处理的文件记录应长期完整地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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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预计6月7-28日
大纲 / 教材
1月陆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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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9月7、8日
考 试 成 绩
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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