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已经进入了冲刺阶段,在当前阶段,考生们应该已经学习过了一遍教材,对教材中的考点知识点有了一个基础的了解。现在考生们需要的是对重要考点知识点的归纳和总结。
建设工程教育网为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生们整理汇总了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重要章节的精华考点知识点,以下内容均为重点,快拿小本本记下来!
考点六:建造师的受聘单位和执业岗位范围(2016、2015、2014、2013年考点)
【考频分析】★★★★
【考点精讲】
一、受聘单位
建造师可以受聘在施工单位从事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也可以在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或具有多项上述资质的单位执业。但是,如果担任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其所受聘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企业资质,而不能是仅具有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的其他企业。
二、执业岗位范围
建造师的执业范围包括: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4.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从事项目经理工作的建造师在项目施工期间,原则上是不允许更换的。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后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发包方与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发包方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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