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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一建工程法规核心知识点:建设工程赔偿损失的规定

2021-04-09 13:54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21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繁多,记不住怎么办?建设工程教育网为考生们整理了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核心知识点,快点拿出小本本记录起来!

  2021年一建工程法规核心知识点:建设工程赔偿损失的规定

  1.赔偿损失的内涵

  (1)赔偿损失是合同违约方违反合同义务所产生的责任

  (2)赔偿损失具有补偿性,是强制违约方给非违约方所受损失的一种补偿

  (3)赔偿损失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可约定数额,也可约定计算方法

  (4)赔偿损失以赔偿非违约方实际遭受的全部损害为原则(补偿性原则)

  2.承担赔偿损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1)具有违约行为

  (2)造成损失后果

  (3)违约行为与财产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4)违约人有过错,或者虽无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赔偿

  3.赔偿损失的数额与范围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

  【案例形象理解】打碎了超市的一只鸡蛋,如何赔?

  (1)是只赔一只鸡蛋的钱,还是按照鸡生蛋,蛋生鸡的算法,赔5000只鸡蛋的钱?

  (2)赔超市的进价还是销售价?

  【重点难点】赔偿损失的额度

  (1)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当预见的损失

  (2)如损害是不可预见的,则违约方不应赔偿

  4.约定违约金高于或低于实际损失时的处理

  (1)约定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2)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5.非违约方的减损义务

  (1)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2)未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案例】施工单位向水泥厂订购5T水泥,水泥厂错发了其它标号的水泥并卸至施工现场,此属于水泥厂违约。但此时忽然天降大雨,水泥遇水会硬化,此时作为非违约方的施工单位应将水泥先搬至仓库保管,而不能任由水泥淋雨受损,保管费用应由水泥厂承担。

  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赔偿损失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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